党委办:

(1)负责制订党务、群团管理规章制度和发展规划,并组织贯彻落实;

(2)负责组织开展党建和群团建设宣传报道工作;

(3)负责党委会议的组织召开、会议纪要和会议决议贯彻执行情况督查,以及党委民主生活会组织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和意识形态等工作;

(4)负责组织党委所属各党支部开展支部换届选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三会一课”和“主题党日”等工作;

(5)负责发展党员、党员教育培训、党费管理及党内统计工作;

(6)负责工会、共青团、民兵、“双拥”、妇女及计生等群团管理工作;

(7)负责员工走访慰问、福利发放和生日祝福等人文关怀工作;

(8)负责精神文明建设及联系村帮扶工作;

(9)负责对有关出资企业的党务和工青妇等群团管理工作进行督查与考核;

(10)负责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室:

(1)负责制订行政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贯彻执行;

(2)负责各项管理制度汇编工作;

(3)负责董事会工作,以及经理办公会、年终总结表彰会等会议的组织召开、会议纪要和决议事项督办工作;

(4)负责起草和把关审查有关文字材料;

(5)负责组织开展对外宣传及信息公开工作;

(6)负责牵头信息化工作,以及公司网站、钉钉办公系统和相关微信群的建设与管理;

(7)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8)负责企业文化建设工作;

(9)负责文印管理、车辆管理、后勤管理、综合治理和员工体检等日常行政事务工作;

(10)负责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投资部:

(1)负责制订投资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贯彻落实;

(2)负责制订投资发展战略规划及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跟踪、研究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国有企业投资政策及相关产业政策变化对投资行业和公司投资项目及相关产业的影响;

(4)负责对投资项目相关行业的政策、规模、上下游情况、业内主要企业、关键成功因素和发展趋势等进行分析研究;

(5)负责遴选和调研论证股权投资和财务性投资项目,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市国资委核准后按规定程序组织实施;

(6)负责指导帮助出资企业开展股权投资项目调研论证及履行审批、备案手续,并监督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7)负责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

(8)负责组织开展商业信息调查,搜集、整理、分析和评估公司相关业务竞争对手和合作伙伴的信息;

(9)负责投资智库建设,储备、联络外部专家、学者和咨询机构,为项目投资提供专家论证,为公司发展提供咨询服务;

(10)负责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部:

(1)负责制订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贯彻落实;

(2)负责会计核算、财务分析、费用开支管理、资产清查及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3)负责依法开展税务事项会计处理和纳税申报工作,严格发票、收据管理;

(4)负责组织开展全面预算和财务决算管理工作;

(5)负责融资方案编制及组织实施工作;

(6)负责组织开展资金集中管理及对外担保工作;

(7)负责配合市国资委对公司开展经营业绩考核工作;

(8)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对公司开展各项审查工作;

(9)负责对有关出资企业的财务机构设置、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10)负责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企管部:

(1)负责组织制订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以及出资企业管理、资产管理、法务管理、合规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组织贯彻落实;

(2)负责以重大事项审批、备案管理为重点,依法依规对公司各类出资企业实施监督管理;

(3)负责指导帮助有关出资企业健全完善治理结构和治理机制、推进体制改革和经营机制转换、解决经营管理困难问题等;

(4)负责对公司及有关出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监督管理;

(5)负责资产监管及原国托信贷资产清收工作;

(6)负责法务及合同管理工作;

(7)负责阳光采购监督管理工作;

(8)负责合规管理及风险防范工作;

(9)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访维稳及退役军人有关工作;

(10)负责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力部:

(1)负责制订人力资源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贯彻落实;

(2)负责员工招聘、考勤、休假、学习培训、职称评定、出国(境)、上岗调岗、调动、辞职、解聘和退休管理等工作;

(3)负责三项制度改革及职能部室定岗、定编、定员工作;

(4)负责干部选拔任用及考察考核工作;

(5)负责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及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6)负责组织开展部室绩效考核、全员绩效考核及员工民主评议工作;

(7)负责工资总额管理和员工薪酬管理工作;

(8)负责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考察考核和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工作;

(9)负责对出资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10)负责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审计部:

(1)负责制订审计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贯彻落实;

(2)负责组织对有关出资企业负责人进行任期(离任)和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3)负责对有关单位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情况,以及财务收支、资产经营、工程建设和大宗采购等重要经济活动和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4)负责对有关单位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并提出改进建议;

(5)负责对有关审计项目进行后续审计,并监督检查被审计单位采纳审计意见及整改情况;

(6)负责联系有关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及有关出资企业进行外部检查和审计;

(7)负责出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工作;

(8)负责对出资企业中长期激励及经理层成员契约化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9)负责审计档案管理工作;

(10)负责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察办:

(1)负责制订纪检监察规章制度,并组织贯彻落实;

(2)负责协助集团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建设;

(3)负责督促推动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

(4)负责督促党委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5)负责协助党委做好内部巡察工作;

(6)负责强化日常监督,抓住“关键少数”,督促推动领导班子成员和党委所管理人员忠诚干净、担当作为;

(7)负责加大监督执纪力度,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全面净化政治生态;

(8)负责依法履行监察职责,依法依纪开展问责,对监察对象涉嫌职务违法案件进行调查处置;

(9)负责加强对纪检工作的组织领导,把管党治党压力传导到基层;

(10)负责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